目前,实务中对于员工离职后能否享有年终奖仍存在较大的分歧,且个案中的侧重点也有所不同。近年来,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关于年终奖常见的争议焦点为:一是公司的规章制度或员工手册中是否明确规定离职员工或被辞退的员工不能获得年终奖;二是是否规定必须完成全年的工作、完成年度绩效考核获得评价结果后,才有机会进一步考察是否有资格获得年终奖。
裁判机构在处理这类争议案件时,通常是从以下三个层次进行审查,首先,看劳动合同中是否存在关于年终奖的约定内容;其次,在没有关于年终奖的书面约定的情况下,如过去几年公司每年均给员工发放年终奖,仍有可能认定公司通过实际履行的方式发放年终奖;最后,在已有关于年终奖的书面明确约定或实际发放的惯例的情况之下,便是审查员工是否满足获得年终奖的条件,此种情况下主要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通常涉及三个方面:一是是否进一步约定了发放年终奖的具体资格、条件、金额的计算方式;二是相关约定是否客观合理;三是若员工不符合获得年终奖的资格、不符合发放条件、无法足额获得全部年终奖,则用人单位必须提供事实依据,比如业绩表现对应的具体工作数据、内容、行为或相关绩效考核结果,以及员工在履职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行为等。 因此,从合法合规进行劳动用工筹划的角度,企业应当明确约定年终奖的发放条件、发放资格、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的明确要求以及具体计算方式,完善内部的规章制度,细化年终奖的发放规则,包括但不限于发放对象、发放资格确认程序、发放时间等,同时对基于不同原因离职下能否获得年终奖的情形作出规定和区分。与此同时,企业应保证该规章制度已经民主公示程序,且员工知悉和认可。此外,对于主动离职的员工,可以在员工离职时要求其签署书面文件表明其了解和知悉个人不再享有年终奖,以避免未来发生争议。 与年底被裁员可以要求年终奖吗 , 公司在发放年终奖前裁员合理吗相似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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